附上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拉达克位于克什米尔东南部,面积4 5110平方公里。官方语言为藏语(拉达克方言)和乌尔都语。拉达克地居世界屋脊之上,位于喜马拉雅山南沿与克什米尔山谷的东北面。拉达克全境,介於海拔3,000~6,000米之间,但大部分的居民住在3,000公尺的印度河上源的山谷里。曾是古「丝绸之路」必经的重镇,首府列城(Leh).
拉达克 (藏文: ལ་དྭགས་,拉丁转写: la-dwags, 国际音标: [lad̪ɑks];印地语: लद्दाख़,印地语国际音标: [ləd̪.d̪ɑːx];乌尔都语: لدّاخ ;英语:Ladakh)是藏族的传统居住区,拉达克传统上还包括今天巴基斯坦控制的巴尔蒂斯坦。拉达克有「小西藏」之称,无论地理、民族,宗教与文化皆接近西藏。事实上,拉达克历史上原是西藏的一部分,到清朝时为受驻藏大臣节制的西藏藩属。
拉达克属于中国
1842年8月29日,中英签署《南京条约》,鸦片战争主战场的战事宣告结束。1842年9月17日,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总办西藏行政事务,受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管辖)索康、藏军代本比喜与道格拉代表在列城达成停战协议。协议要点为:1.双方停战,各自维持旧有边界,承诺不使用武力改变;2.双方按战前办法进行贸易;3.拉达克王的王后和两个王兄弟从西藏回到拉达克,拉达克照旧向西藏朝贡。这一协议,使得西藏地方政府未能将道格拉人逐出拉达克,失去了对拉达克的实际控制,仅维持了拉达克照旧“年贡”的虚名,为以后英国直接侵略拉达克留下可乘之机。但西藏地方政府也未正式承认拉达克归道格拉人管辖。需要指出的是,该协议签字的双方代表仅是各自国家地方当局的代表,而且没有得到各自中央政府的批准,因此,它只是表示互不侵犯的停战协定,而不是划分边界的条约。而且,所谓维持旧有边界,指的是西藏地方政府直接管辖的阿里地区,与作为中国西藏藩属的拉达克王辖区之间的中国内部的行政边界。道格拉与锡克人的军事力量在侵略拉达克和阿里的过程中受到削弱。英国利用这一机会,于1845发动对锡克王国的战争,古拉伯·辛格统治的克什米尔,在1846年被划为英属印度的土邦。接下来,英国就想继承道格拉的侵略遗产,通过与中国签署正式条约的形式,把对拉达克的“保护关系”合法化,并废除拉达克向中国西藏的朝贡制度。1846年,英属印度总督哈定通过第二任香港总督德庇时,向清朝两广总督耆英转呈了要求划界通商谈判的提议。同时,当时的驻藏大臣琦善也收到了哈定通过边境头人和西藏地方政府转交的内容相同的信件。哈定在信中说,他希望中国西藏地方当局派遣官员,一起划定英国所属克什米尔与西藏的边界。1847年2月11日,道光帝降旨,指示琦善:与英国的关系,以现有条约(即《南京条约》)为准,其余一切拒绝,维持西藏、拉达克旧界,不与英方划界;对英交涉由耆英在广东统一办理。耆英随即以“西藏本有定界,毋庸再勘”,驳回英国要求。但英国竟然单方面组织了划界委员会,在没有征得中国西藏和克什米尔土邦同意的情况下,以“分水岭原则”,划出了若干点,就草草收场,这条所谓边界线是非法的、无效的。清廷拒绝与英国划界,避免了中国领土主权的损失。几十年后,英国在藏南地区故伎重演,以“分水岭原则”抛出了“麦克马洪线”。此后的历届中国政府,从未正式承认过拉达克是英属印度的一部分。印度和巴基斯坦独立后,双方就克什米尔归属问题爆发战争,战后印度控制了拉达克。印方曾声称,中印边界西段早在19世纪40年代就已划定,遭到中国方面的驳斥。直到今天,中印边界西段问题仍悬而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