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新任律师又请辞,无罪辩护成笑柄
李某某因涉强奸案被公诉,其代理律师可谓一波三折——先是两任律师辞掉委托关系,后是新的代理律师声称将做无罪辩护。14日,被告人代理律师田参军微博爆料李天一两位新聘任的律师全部请辞。(7月16日《腾讯娱乐》)
该案虽然是一起普通的轮奸妇女案,但因为有李双江之子的参与而成为社会热点。而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该案在侦查、刑拘、起诉及使用律师等主动环节,确实较其他类似案件为社会制造了更多的谈资,尤其是在聘请律师问题上的一波三折,可以说是不断掀起舆论的新高潮,毫无疑问会对判决构成一定的影响。
6月下旬,李天一案代理律师请辞,虽然律师薛振源的解释是“因案情需要”,有些原因不方便说,但知情人透露称,梦鸽要求薛振源写一公告,称李天一没有参与涉嫌强奸案这个事情,薛振源不愿写。媒体对此评论可以说相当俏皮,完全能够体现当代“媒体”人的睿智。因为大家都知道,我就不再重复那些俏皮的内容了。
梦鸽要求做“无罪辩护”的消息披露后,案件受害人杨女士委托律师向媒体透露,李天一伙同他人轮番施暴,给杨女士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理应依法受到严惩,可李天一的监护人未向受害人表示最起码的人道同情和歉意,冷漠态度令人难以理解。
可以想象,案件受害人这样的声明,必然会引起社会对李天一监护人的讨伐,对判决将不可避免将产生影响。
本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宣布,现已查明李某某等五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今日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0日,李天一的新辩护人之一陈枢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将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并提出“酒后犯强奸罪,法官会‘从轻减轻’”的观点,令该案掀起了新一轮舆论高峰。笔者也为此发微博评论:这简直就是故意让李天一置于舆论的烤箱上去烤啊。以“酒后”来为当事人开脱,完全不是法律工作者说的话;公开作“无罪辩护”是挑战法律底线,以此掀起新一轮舆论风波,不是卧底绝不会这样。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双方律师提前交锋的当口,昨天网上一篇题为《李天一亲属质疑原告系陪酒女母亲要求无罪辩护》的文章,再次引发口水战。今天《李天一案受害人回应陪酒质疑:性的权利不可侵犯》的文章披露,针对媒体报道李某某轮奸案,李家人对涉案女子是否为酒吧陪酒员产生疑问一事,受害人杨女士昨天委托律师发布声明,称杨女士不接受对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而且任何女人都享有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更有意思的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明显是为此案火上浇油。实名认证为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的易延友今天中午发微博称:“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1、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2、成年人受特殊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无不当。3、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易延友估计事先没有想到,“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很快在网上流传开来,这条微博在半天时间里就有2万多条评论,谩骂的也很多,连他的一些业内朋友都说“最后一句欠水准”,易延友最新微博称:“看了一下评论,不堪入目”。
笔者以为,易延友应属于“没事找抽型”。而李天一两位新聘任的律师全部请辞,表明“无罪辩护”已成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