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象棋冠军争霸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中国象棋协会、重庆市体育局、黔江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棋院、黔江区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3年9月24日至27日在重庆市黔江区玫瑰月光大酒店举行。
四、竞赛项目:男、女个人赛。
五、参赛资格:
(一)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男、女现役冠军。
(二)参赛人数如逢单,则由等级分(除冠军外)排位列前的棋手递补。报名不足8人,递补至8人。超过8人,递补至12人。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试行)。
(二)比赛办法根据报名人数另行规定。
(三)比赛用时:每方6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
(四)本次比赛计算等级分。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比赛录取前四名。
(二)奖金(税后):
1.男子:第一名10万元、第二名5万元、第三名4万元、第四名2万元;
2.女子:第一名5万元、第二名2.5万元、第三名2万元、第四名1.5万元;
3.其余名次均为1万元。
八、经费:大会负担棋手差旅费和食宿费。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参赛棋手于9月10日前将报名单加盖公章传真至中国象棋协会。联系人张文波,电话:010-87559130,传真:67115732
(二)报到:请参赛棋手与9月23日17点前报到。
(三)接待:大会于9月23日10:00—15:00在黔江机场、重庆江北机场和重庆火车北站设接待点。请于15日前将交通信息报组委会,以便统一安排。联系人、电话:冉跃进13908270680 ;党连霞13896830997。
十、日程安排:

十一、其他:
(一)请参赛棋手着正装参加开、闭幕式。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
中国象棋协会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