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昨日启动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研究,以期加强对消费品安全的保障。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昨日召开的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研究启动会指出,这项立法研究将力争在2015年底前形成送审稿,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并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汤万金说,在立法内容上,消费品安全法要着力于责任主体、归责原则和损失赔偿、行政监管这三个方面。
其中,责任主体既要包括市场主体,如消费品生产、销售、储运企业等主体的范围和责任,还要包括监管主体的范围和责任。在归责原则和损失赔偿上,要明确各类消费品安全事故适用的归责原则,并在确定的归责原则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损失赔偿的适用依据和标准。
另外,在行政监管方面,要进一步对监管部门的职责明确界定,建立消费品伤害监测、风险监测和评估、风险预警和召回、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等行政监管措施。
另据法制网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在会上表示,消费品安全法将是一部综合性立法,从整个安全掌控的流程来说,涉及到设计、生产、销售、消费、回收五大环节;从中国的法律体系来说,既涉及到实体法和程序法,也涉及到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以及众多涉外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