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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棋院实验小学杯”上海市中小学生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象棋协会 闸北区第二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上海棋院实验小学 三、协办单位:上海市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 闸北区棋类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申童青少年棋类俱乐部 浦东新区象棋协会 四、竞赛日期:3月15-16日 五、竞赛地点:上海棋院实验小学(乌镇路123号) 六、竞赛项目:设男、女高中组(18岁组)、男、女初中组(含六年级预备班)、 男、女小学甲组(4~5年级)、男、女小学乙组(1~3年级)团体 及个人 七、参赛单位:本市各区、县中、小学校 八、参赛办法: 1、各区、县可报总领队、教练各1名; 2、各区、县团体组队办法为:以学校为单位,各区每组别可报男、女5所学校(队),每校男、女各限报一个队; 3、每队3男、2女运动员分别计算团体成绩,必须由同校在籍在读注册学 生组成,报名单须凭学校盖章证明,报名参赛; 4、每单位各组别另可报本区、县本学校在读注册学生参加个人赛; 5、报名队(人)数不足4个区县、4队(4人),则不设此组; 6、报名单位须用统一的报名单填写并加盖公章,于3月5日前寄送上海棋院实验小学(乌镇路123号)颜志刚老师收(邮编:200070,电话:63818157,同时将报名电子表发至邮箱522958318@qq.com。逾期报名作自动弃权论; 7、参赛运动员必须为2014年登记运动员; 8、每名运动员交参赛费100元。 九、竞赛办法: 1、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制及轮次; 2、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试行)》执行; 3、各组别分别进行比赛。 十、录取名次: 男、女均取团体、个人前八名,少于9队参赛的,减一录取名次。 十一、名次确定: 1、个人名次:按规则的办法区分。 2、团体名次: (1)、以每队队员所获成绩排名的总和决定,少者列前; (2)、若相等则比较各队所获个人最高排名,高者列前;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上海市象棋协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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