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东港杯”全市象棋个人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舟山市棋类协会、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二、时间地点:
2014年9月13至14日在普陀区东港街道举行。
三、竞赛项目:
象棋个人赛。
四、参赛对象:
(一)参赛者应是在本市工作、学习、居住(暂住)人员。
(二)参赛者必须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身体健康条件。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亚象联2008年版《象棋比赛规例》。
(二)比赛原则上采用积分编排制,轮次视报名情况另定。
(三)比赛用时为每方30分钟、每步加10秒,超时判负。
(四)比赛不做对局记录。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和奖金。
奖金: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1000元、五至八名各500元。
七、经费:
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人身意外保险费均自理,比赛其他费用(包括比赛期间的中餐)及奖金由主办单位负担。
八、报名与报到:
(一)请于9月5日前发送参赛报名短信至手机13567655050,参赛报名费每人50元(9月13日上午办理报到手续时予以支付)。
(二)报到时间与地点:9月13日上午8:15前,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普陀区东港康腾路36号),联系人陈操军,电话15605809876,逾时未到视作放弃参赛处理。
九、日程预安排
日期 上午 下午
9月13日
星期六 8:15前报到
8:30-11:30比赛 13:30-17:00比赛
9月14日
星期日 8:30-11:30比赛 13:30-15:30比赛
16:00颁奖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