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宁夏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象棋协会
陕西省象棋协会
甘肃省象棋协会
青海省象棋协会
四、比赛时间:
2015年8月21日-24日
五、比赛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待定)
六、参赛资格:
各省区象棋协会推荐棋手,每单位4名。东道主可增加一支代表队(名称自定)。
七、比赛方法:
1、执行《2011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循环制;
3、比赛计分办法为:胜局记2分,和局双方各记1分,负局记0分;
4、用时:每方基本用时60分钟,每走一步加20秒。
八、参赛办法:
1、参赛不收报名费,比赛实行“落地接待”。
2、参赛各省区代表队的领队、教练、四名棋手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其他费用自理,超编人员的费用全部自理;
3、参赛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九、报名和报到办法:
1、报名请于2015年8月10前将报名表寄至银川市北京东路471号,兴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发春、王志兵,邮编:750004,传真:0951-6715724,
邮箱Q1298525701,QQ599075773;
2、报到日期和地点:
2015年8月20日18时之前报到,报到地点银川市(待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