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前政治挂帅,那时候有些坏人喜欢罗织罪名害人,就是把某人的话、文字等作过度解读,鸡蛋里挑骨头,这是时代特色决定的;今天,政治假装不挂帅了,阿堵物挂帅,社会道德沦丧、色情泛滥,坏蛋们就用金钱女色害人,也是时代特色。李天一的强奸案,我认为就是这样一种阴谋。
假如说他们淫乱,有基本事实,但要说轮奸,则不可能。
淫乱也有罪,但不算什么大罪。不久前的“海天盛宴”就有淫乱,搞了好几回了,不仅啥事没有,还俨然高尚新生活的模范;各种选美,背后也有淫乱和卖淫嫖娼,社会处之泰然,仿佛真出了好心人帮我们把美女给找出来,找出来就回家了不带走一片云彩一样。性,由深闺秘戏,早已演变为都市娱乐。世风如此,可以想见,淫乱这样的事情,对李天一这样的少年人,如果有人要设局勾人的话,一定是一勾一个准的,谁还好意思不上当呢?何况又是一帮好朋友、何况司空见惯、何况大家都年轻。
淫乱也是犯罪,可是这样的罪,在当下的中国,按恶劣程度排个序的话,能排进前十吗?比起杀人、强奸幼女、毒药做食品、拖欠工资、徇私枉法、黑保护。。。。。。排不上吧,无论如何也排不上。可是我们看见什么呢,看见网络上排山倒海般的、长时间的、图文并茂的各种声讨。不仅针对事实部分,更先入为主认定犯有强奸罪,不仅针对当事人李天一,更针对其无辜的父母,不仅追问真相,更肆无忌惮编造谣言、发人隐私,败坏公民名誉。
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如果这些人真的出于良心正义,关心民生疾苦,那刚才排名中比淫乱更前的罪行天天在发生,就该去大声疾呼啊,为何偏又装聋作哑了呢?我们老祖宗有个智慧,叫“反常即为妖”,由此观之,所谓李天一轮奸案,背后必有妖孽,很可能是一起针对少年人的阴谋陷害。
构陷少年人、污蔑漫骂无辜公民,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毫无疑问是违法行为。一切真正崇尚自由人权的人们应该明白是非。
李天一犯了强奸罪吗?不知道,这得听法院的。法院没有判决他犯强奸罪之前,任何人以强奸犯称呼他,都涉嫌诽谤。他犯了罪,李双江夫妻作为父母当然有管教不力的责任,但这责任与他们的结婚年龄何干?与他们的隐私何干?可是就有人专门拿着这些事情轮番炒作。梦鸽和李双江年龄如何,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情,有钱难买人家愿意。有人感到受了伤害可以去告,心里嫉妒了可以去学,暴人家隐私又涉嫌犯罪了。
整个过程梳理下来,我以为不过是一场借孩子过错败坏父母声誉的闹剧。孩子一出事,全家人任人宰割,想如何编造就如何编造、想如何欺负就如何欺负,还有王法吗?这样的家庭算什么权贵?有人以痛恨官二代为借口为自己的不法言行辩护,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须知文明社会的建立、法制精神的提高,决不能采用犯罪的方式。犯罪就是犯罪,除非你打算彻底砸烂旧的,否则任何旗号也不能免除自己的罪责。
对一个人的评价,不在乎他有没有权,权力总是需要有人来掌握的,关键看他是否以权谋私,是否仗势欺人;也不在乎他有没有钱,财富总是不均衡地分布于人间,关键看来路正不正,是否为富不仁伤天害理。李双江夫妻一直以来深得群众喜爱,不是嚣张跋扈的人,人品是好的,我们不应当伤害好人。他不过待遇好一点,离真正的权贵还很远,看他们夫妻因为此事的狼狈相,实在可怜。今天在中国表面平静的社会里,确实有那么一批人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欺男霸女、横征暴敛、为所欲为,这些人才是腐败社会的“权贵”,可这些人并不出现在公众视野里,他们杀了人也不会为你我所知。
李双江夫妻之所以被人陷害,无非是喜欢唱红歌,刺激了某人脆弱的神经。
再来看看强奸的可能性。这个社会女人堕落的速度比男人快,如果不用堕落的话,换成女人更容易受流行时尚影响也可以,但本质一样,就是毫无廉耻,所以对于李天一来说,找性方面的乐子简直不成问题,他不需要强奸,他甚至根本不屑于强奸,因为上赶着巴结的女人已经够多,强奸大概对他来说是想都不会想的事情。他这种家庭的孩子,思想幼稚可能是有的,但罪与非罪从小教育得却很清楚,名誉看得很重。淫乱可以来,大众娱乐而已,强奸绝对不会干,因为可能会坐牢。这次犯事,距上次闹得沸沸扬扬的开车打人案才多少时间?难道有人盯上了自己家李双江会不知道、会不警告李天一?作为李天一,平生第一次进了拘留所难道心情不沉重、难道不知道收敛一点吗?没这么昏庸吧。所以强奸在情理上说不过去。
我想这也是李家一直没有象上次那样向受害人道歉的原因。没有别的受害人,真正的受害人正是李家自己。
据说司法实践上,强奸与否是法官比较难判断的,因为除非当场逮住,或者受害人事后马上报警,否则只能凭女方口头一说,而这是很可疑的证据。有人说受害人是三陪女,如果属实,则强奸的可能性就更低,口供更要注意谨慎采信。当然一切以判决为准,我呼吁判决之前,大家在网络上稍微小点声,不要称呼人家强奸犯更不要恶毒编造谎言,合理的猜测可以,就象我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