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全国象棋个人锦标赛参赛资格及比赛办法通知一、参赛资格
(一)男子
1.乙组:其他资格参赛棋手。
2.甲组:
2012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前50名;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冠军棋手;乙组前14名。
(三)女子:2012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前32名棋手;其他资格参赛棋手。
(四)其他资格
1.中国象棋协会指定的有关比赛资格人选。
2.男子等级分在2450以上(含2450)、女子等级分在2250以上(含2250)的棋手和象棋大师,具有参赛资格。每人交报名费300元。
3.无棋手参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行业体协,可报1名一级运动员以上棋手参加比赛,交报名费300元。
二、比赛办法
(一)男子组:
1.乙组:采用7轮积分编排,前14名进入甲组;
2.甲组:采用11轮积分编排。
(二)女子组:采用11轮积分编排。
三、成绩区分:
根据积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相等依照规则14.3.1款执行。
四、录取名次
男子甲组和女子组前32名棋手获得2014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甲组资格。
五、赛程安排
中国象棋协会
2013年8月19日